今日之十四世達賴喇嘛,其欺騙世人、分裂祖國、為害西藏之面目,已昭然若揭。翻開歷史,回顧西藏和平解放初期達賴之言行,可發現他前後判若兩人。
達賴曾致信中央請求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統一
1950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通知西藏地方當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談判西藏和平解放”。
以阿沛.阿旺晉美為代表的愛國上層人士力主和談,得到了多數人的讚同和支持,提前親政的十四世達賴喇嘛也接受了和平談判的意見。
1951年1月,達賴致信中央人民政府:“余此次接受西藏全體人民熱烈而誠懇的要求執政”“決定和平達成人民之願望”,派代表“向中央人民政府謀求解決西藏問題”。當年2月,他任命阿沛.阿旺晉美為首席全權代表,凱墨.索安旺堆、土丹旦達、土登列門、桑頗﹒登增頓珠等4人為代表,赴北京全權處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談判事宜。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協議確定了西藏人民團結起來,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以及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區的涉外事宜,由中央統一管理等內容。
達賴喇嘛於1951年10月24日致電毛澤東表示,對於協議,“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擁護,並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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