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9日電/據新華社報道,2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15件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就“四個最嚴”專項行動相關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題1:請介紹一下“四個最嚴”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
答:食品藥品安全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體現了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黨中央歷來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四個最嚴”的要求,推動建立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了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期間,全國檢察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因地制宜,加大協作力度,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取得積極成效。據初步統計,全國市場監管部門查辦涉食品安全違法案件28.48萬件,罰沒款27.25億元,吊銷食品類行政許可775件,移送公安機關3346件;藥品監管部門查辦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領域違法案件10.77萬件,罰沒款18.40億元,責令停產停業2041家,移送公安機關1306件,完成對全部在產的37家疫苗生產企業年度巡查,有力保障流感疫苗等供應;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涉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3945件7298人,起訴8791件17066人;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此類刑事案件1369件1499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731件810人;立案涉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案件35381件,辦理訴前程序案件30800件,提起公益訴訟168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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