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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玫琳為情人殺夫滅子終被判死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21 10:18:18  


曾玫琳和被害丈夫尼爾的生活照。尼爾母親提供
 
  檢查官維斯(Stacy O. Wiese)反駁道,曾玫琳一直等到天黑家人熟睡後才下手,這就足以證明她早有預謀。她戴上手套,用枕頭堵住易安的嘴和鼻子直到孩子停止呼吸;之後又爬上二層床,用同樣的手段悶死了戴安。作案後她還瀏覽了情人的網頁“我的空間”,又出去和朋友聚會,之後再次回到家裡,舉起沉重而又鋒利的戰刀,亂刃砍死還在夢中的丈夫。

  法官拒絕了辯方的動議,宣判被告曾玫琳死刑。馬提尼茲在選讀判決書時說:“曾玫琳犯下了自私、恐怖、殘忍的罪行,她本可以通過離婚和放棄子女監護權的辦法解決問題,但她沒有,反而採取了極端的手段,悶死孩子,砍死丈夫,她要用生命來喚起自己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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