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新華網報道,記者從國家邊海防委員會辦公室獲悉,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1994年第三次邊防會議召開以來,我國海防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有效捍衛國家主權、權益。海軍、公安邊防、海監、漁政、海事等部門緊密配合,嚴密組織海上維權執法,加強海上警戒巡邏、護漁護航和維權執法,持續開展南沙保礁護礁鬥爭。16年來,海軍共出動艦艇、飛機數千艘(架)次,遂行海空巡邏監視和支援掩護任務。海監、漁政等部門已實現對我國全部主張海域的巡航執法。
——海防力量體系更加健全。目前,已形成了以軍隊和公安邊防部隊為骨幹、其他涉海隊伍協同配合、沿海民兵預備役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海防防衛管控力量體系。海防部隊編制結構不斷優化,防衛力量結構布局更趨合理。中國海監總隊和國家漁政指揮中心、海上巡檢中心、海上搜救中心等執法管理機構相繼成立,海防執法監管力量明顯增強。軍地有關職能部門建立健全海上行動協調配合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監管機制,適時開展聯合行動,不斷提高海上維權執法效益。
——海防力量建設在規模和質量上有較快發展。海防部隊換發了一批新型武器,配備了較為先進的執勤船艇和偵觀、通信、導航定位裝備。執法管理隊伍配備了遠程通信、檢查檢驗、救援救撈等裝備,部分海警、海監隊伍還裝備了大型執法船艇和直升機。海監、漁政、海事、海關等部門,加強口岸監管、港口管理等設施建設。黃渤海、東南沿海方向視頻監控系統初具規模。
——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國家先後頒布和施行《領海及毗連區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海關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並批准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有關鄰國簽訂了處理邊境、海上事務的協定協議。這些法律法規,為依法管邊控邊提供了基本遵循。
——管控方式不斷改進完善,開展專項整治。海關、海事部門建立信用申報制度,開設綠色查驗通道,推進“大通關”工程,確保快捷進出關、進出港;積極建設和推廣海上“110”機制。有關涉海部門協力開展海上聯合執法檢查,清理軍港航道,強化禁漁區、休漁期管理,嚴厲打擊越界捕撈、電炸毒魚、傾廢洩污等違規行為,保障海洋經濟持續發展。
——睦鄰友好合作不斷深化發展。多次與鄰國舉行海上聯合演練,積極開展中越北部灣海上聯合巡邏、中美北太平洋漁業聯合執法等活動,啟動中越菲南海聯合科考,加深了了解,增進了互信,促進了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