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國內市場外,中國無人機生產商們也對產品外銷寄予厚望。上文提到的多款無人機中,類似“捕食者”的CH-4型無人機被重點推廣,近期亮相阿布扎比防務展。文章稱,該機屬於中航科技集團公司的“彩虹”家族無人機,被認為是CH-3型無人機的升級版,而後者已經出口巴基斯坦。另據俄新社在不久前的珠海航展期間報道,“翼龍”無人機也已“成功打入國際市場”。
文章認為,中國正確地找到了國際市場的空白地帶。由於目前無人機已經成軍的國家相對較少,且能夠生產無人機的國家更少,中國無人系統的廉價自然成為一大優勢。文章稱,一架美軍“捕食者”無人機造價約為450萬美元,“死神”無人機的單價則高達近1000萬美元,即使有國家願意承受天價,還得設法通過美國國會的審核才能獲得購買資格。與美國同類產品相比,中國無人機據稱“造價不到100萬美元”,從而成為很多國際客戶用得起的產品,尤其是對於那些“不能夠或不願意採用美以技術”的國家來說。
莫斯據此認為,如果中國無人機技術的發展真的有值得警惕的地方,那也不太可能是其在亞太地區對日美構成的威脅,而是中國武裝無人機的低價以及“較低的出口門檻”導致此類裝備在發展中國家擴散。(來源:《法制文萃報》 作者:徐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