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1日電/深圳特區報評論,比起完全由政府自己來做服務,採購公共服務仍然是一種極大的改進。
前一段時間,江蘇南通三星鎮一個賣甘蔗的老人,被穿著“靜通市容”制服的一群人圍住,老人的甘蔗被一搶而空。事後,三星鎮政府回應:那群穿制服的人並非公職人員,而是三星鎮購買的第三方市容服務公司人員。
有評論者認為,一旦發生激起社會公眾關注的事件,有關方面就推給“臨時工”,這很不好。他們發出疑問:“政府的管理權,是可以這麼輕易委托出去的麼?”這種觀點對嗎?當然是不對的。確實,地方政府採購公共服務,存在不少問題。但是,比起完全由政府自己來做服務,採購公共服務仍然是一種極大的改進。
政府自己來做一切服務,就要增加公務員,而公務員編制增加容易,裁減就難了。對於納稅人來說,每多雇傭一個公務員,就要為他們承擔高標準的社保、公積金、退休金等負擔。而地方政府向社會採購服務,納稅人所要付出的成本就要低廉得多。
同時,出了問題,責任主體仍然在地方政府。上級不會因為你是採購的公共服務,就認為你沒責任。一些地方政府的通告裡,常常提到“臨時工”,這不一定就是推卸責任,而是多數情況下這些就是事實。畢竟,現在流行政府採購公共服務。
老百姓不要因為產生了“地方政府總是借‘臨時工’的理由推卸責任”的印象,就反對政府採購公共服務。要知道,反對地方政府向社會採購公共服務,最終會增加你我的負擔。
同時還要看到,政府採購公共服務,犯了錯誤,其實改錯會比公務員犯錯改得更快。畢竟,第三方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他們只能通過服務來獲得更多業務,競爭壓力會讓他們在服務態度、改錯意識等各方面都要好太多。
中國古代,甚至流行官員私人採購公共服務。朝廷給的工作任務重,但是配備的人員又不夠,或者水平不行,官員們就要自己花錢聘請幕僚——俗稱師爺,來幫助他們完成工作任務。師爺也有專業分工,例如刑名師爺、糧穀師爺。他們往往會被視為擁有雇主的一半權力。在古羅馬,羅馬政府甚至把收稅的工作都承包給了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