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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盡早公開財產,主人才能放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19 10:50:05  


多次為官員財產申報求法的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王全傑曾作過一項調查,稱接受調查的官員97%對“官員財產申報”持反對意見。
  中評社香港5月19日電/美國《僑報》5月19日載文《公僕盡早公開財產,主人才能放心》,摘要如下:

  北京的官方媒體《北京日報》以微博形式敦促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公布財產,不僅讓美國駐華機構迅速翻出駱家輝早已公布的家庭財產及負債情況,也在中國引發了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熱烈討論。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本來是一項最有效監督權力濫用謀取私利的手段,但在行政效率超高的中國卻讓普通民眾等得太久太久,甚至近日中共中央黨校的《學習時報》也刊發署名文章稱“有效實行官員財產申報還需要10年”,以各級黨政幹部和廣大知識分子為主要讀者群的《學習時報》如此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定出的時間表,著實給熱切期盼制約用公權力謀私利的民眾心頭潑了一盆冷水。

  其實,中國並非沒有財產申報制度,早在1995年,《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就已出台,官員每年都在填寫財產和個人情況申報表,但此類申報表並未暴露於陽光下,根本不對社會公開,更不用說有效地監督和管理了,官員財產申報基本上流於形式(當然,老百姓甚至不知道這種形式是否仍然存在)。

  上述《規定》至今已出台17年之久,難道真的如《學習時報》文章所言的需再等10年?有效實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真的有這麼難嗎?

  《北京日報》緊盯美國駐華外交官的薪資,也讓美國的官員財產申報制進入普通中國人的語境。在美國官員進行財產申報其實是有法可依的,不可不公開的。美國制定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並非是美國從來就重視廉政。相反,這一制度也是催生於腐敗與醜聞之中,1974年的水門事件,更是造成民眾對政府空前的不信任,監督官員財產的呼聲高漲。國會總結以前的各項規定,通過了《政府倫理法案》,對立法、司法、行政三種政府機構的官員統一做出規定,高級官員必須填寫統一的財產登記表格如實報告其財產和收入,由獨立於上述三機構,直接向總統負責的廉政署來審閱監察,在財產申報表格上作假不僅要付出高達5萬美元的罰金,還構成足以判作假者入獄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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