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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紅十字會與商紅會的“業務指導關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03 14:47:56  


紅十字會副會長王偉回應“郭美美事件”(視頻截圖)。
  從起先的一問三不知、矢口否認,到現在終於承認與商業紅十字會之間存在“業務指導關係”,紅十字總會也學會了“變臉”。可問題是,連企業加盟的商業行為都必須繳納管理費並接受東家的監督和管理,為何商業紅十字會掛靠在紅十字總會門下,行政、人事和賬戶管理一概完全獨立?這到底是出於信任,還是放任?

  要說起來,在現行慈善體制下,“掛靠”幾乎是民間慈善組織獲得“合法”生存的“華山一條路”,有報道稱,國內目前的民間組織,就像此前的李連傑“投靠官辦基金會”一樣,必須是掛靠在國家事業單位,必須繳納“掛靠費”、“冠名費”或各種名義的“管理費”等才能“合法”生存。所以,從發展慈善的角度說,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紅十字總會能夠接納“投靠者”,這對於慈善事業本身大有裨益,可就是如此貼心地“扶上馬”後,卻只是專職“業務指導”,其他事務不再過問。

  郭美美事件恰恰說明單純的“業務指導”並不能防止類似商業紅十字會的投機鑽營,特別是在國內慈善組織整體透明度不高,公信力不足的語境下,單純指望掛靠者自身的自覺與自律並不靠譜,危險就在於毫無約束和監督,弄不好,別人借用了你的羊頭,掛在他賣狗肉的店鋪門頭上招攬顧客。一旦事發,勢必牽連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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