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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洪君彥與章含之戀愛史及離婚真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7-24 10:14:12  


章含之與女兒
 
  洪稱,章背叛婚姻、背叛家庭對他的打擊實在太大了,洪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夜不成眠。“當時,我正遭受嚴酷的政治迫害,妻子的不忠等于在背後捅了一刀,加劇了我的痛苦。”

  讓洪寒心的不僅僅是章出軌。時已被紅衛兵剃了“陰陽頭”的洪,周末被允許回家。到家後,洪脫了帽子洗臉,只有6歲的妞妞看到後被嚇哭了。

  章當時的反應是:“你看你這個死樣子,你還有臉回來啊!現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要是你,跳到北海死了算了。”

  在外被整受了不白之冤,章沒有安慰的話,反而惡言惡語挖苦,洪對章當時的反應大爲震驚,對“家”的感覺變了。作爲“犯人”,洪周末才能回家一次,章經常避而不見。

  在洪自認爲最痛苦的時候,洪的身邊出現了一個既同情他,又仰慕他的女人,這是同在一個“牛棚”接受勞動改造的難友。洪稱,這是一個學生輩的女人,在絕對孤立的情況下,“她的關切使我感到溫暖,從難友變成了可以訴說心事的知心朋友”。

  洪也陷入了婚外情的泥沼。

  洪、章後來離婚後,洪卻并未與此女結合。目前的夫人叫陳賢英,是洪燕京大學的同學。1986年,分別31年的洪、陳在新加坡偶遇。9年後的1995年11月,洪與同樣離異的陳,在香港注册結婚。

  不久,洪與那位女士的事情傳到章的耳中。章稱洪丟了她的臉,與洪吵了起來。面對章的質問,洪的態度是:“現在我和你一樣有了外遇。不過你做在先,我做在後;你做的是暗的,我做的是明的,咱們扯平了,誰也不欠誰。”

  從此,洪、章之間關系徹底破裂了,他們成了同床異夢的挂名夫妻。

“走後門”辦離婚手續

  1969年春,洪君彥被“解放”了,隨北大教職員工一起,赴江西省鯉魚洲“五七幹校”勞動。次年夏天,洪回北京探親時,章早已成了“通天人物”。

  1963年12月26日,章跟隨父親章士釗出席毛澤東70歲壽宴。就是在這次壽宴上,毛聽說章在外國語學院任教時,主動提出要跟章學習英語。自此章成了毛的英語教師。

  1971年9月,洪從江西結束勞動回到北京時,章已在這年的3月調到外交部工作。這一年,章隨喬冠華參加大陸“返聯”後的第一次聯合國大會。返京後,章與喬老爺的緋聞在京城傳得沸沸揚揚。

  在這種情況下,洪、章離婚迫在眉睫。1972年底,章提出離婚。

  章在自己的書中對當年提出離婚的背景作了交代,即所謂“奉旨離婚”一說。1972年9月的一天晚上,日本首相田中角榮離開北京後,毛聽取中日首腦會談情況匯報,當時章也參加了匯報。

  那天,談話氣氛很輕松,毛的心情很好,談了很多。突然毛話鋒一轉,說了章“沒有出息”的話。當時章被說哭了,後鼓起勇氣對毛表示:“主席,你批評得對,我回去就辦。本來也是完了的,早晚的事。主席講了,我一定解放自己。”

  洪則認爲,從1966年章“紅杏出墻”,到1969年洪身邊也出現女人,章都未提出離婚。此時章即提出離婚,是因爲遇到了喬冠華,終于“捕獲”了更高的目標,“章是一個有心計的女人”。

  1973年3月,洪、章在章家的史家胡同附近的居委會辦妥了離婚手續。

  洪回憶,第一次去碰了釘子,當兩人都表示“長期感情不和”時,負責人要他們說得詳細一點。兩人一時語塞,沒有辦成。過了兩個星期,章打電話給洪,稱這回可以辦成了。同是一個辦手續的人,態度迥然不同,什麽也未問就讓離婚了。

  事後得知,第二次辦離婚,章“走了後門”。第一次碰釘子後,章向外交部反映了情況。後由外交部政治部的一位官員出面,派人與居委會打了招呼。

  離婚當年底,章嫁給了大她22歲、時年已60歲、喪妻不久的喬冠華,成了“外交部長夫人”。與“奉旨離婚”一樣,喬、章結合,在坊間被看成是“奉旨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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