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李宗仁也有勝過蔣介石的地方。在應否懲辦戰爭罪犯這個問題上,蔣介石及其死黨從來不說可以懲辦的話。他們或者不說話,例如在一月二十一日蔣介石的引退文告裡對於中共的八條一字不提,或者表示反對態度,例如雷震,朱家驊,潘公展等人所發表的言論,根本反對將戰犯當作問題來討論。孫科也近似這些人,他說和平條件必須“公平合理”,意思就是反對懲辦戰犯。李宗仁不是這樣,他是又贊成,又反對,這就是李宗仁別致的地方。
李宗仁在其一月二十二日的聲明裡說:“中共方面所提八條件,政府即願開始商談。”這即是說,李宗仁的政府願意即刻開始商談中共方面所提的懲辦戰爭罪犯一項條件以及其他七項條件,他首先給你一點甜的東西吃。過了六天,李宗仁的腔調變了,而且變得很厲害。
……
文章最後以“人們請看,李宗仁就是這樣反覆無常的,又贊成商談懲辦戰犯,又不贊成實行懲辦戰犯,他的腳踏在兩條船上,這就是他和蔣介石不同的地方”收尾,前後呼應。
十六年後的故事及其啟示
這篇評論實在精彩。
這樣大的主題,在毛澤東筆下似信手拈來,揮灑自如,別具一格。題目擬得也耐人尋味。特別是後半部分,洋洋灑灑作文章,批駁得生動有趣,令人嘆服。應該說,毛澤東當時對李宗仁這個戰敗者,自不量力,還擺著代總統的架勢,對他說三道四,甚至以教訓人的口吻說話是有氣的。
這篇評論著重批駁的是李宗仁第一份《致毛澤東》。一個半月後的4月8日,李宗仁第二次致電毛澤東,毛澤東在公開發表他的“官樣”複電和李宗仁來電時,特意加了一段話:“新華社按:李宗仁此電尚有許多阿Q語調,對自己吹擂,頗饒興趣。所謂‘國共合作’,毫無界限,尤使人們感到心頭有些作逆。但是在根本上說來,李宗仁在全國人民的督促之下,似乎已增長了某些希望和平的誠意。是否如此,且看將來。”(新華出版社1983年12月第1版《毛澤東新聞工作文選》第284頁)這段話用了“阿Q語調”、“吹擂”、“作逆”,比第一篇評論講得更尖銳,更直截了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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