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中國千年反腐為何失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06 18:28:01  


 
  面對腐敗對統治秩序的侵害,歷代統治者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達到根治腐敗犯罪的目的,不得不動用嚴刑酷法,這就是重典反腐。重典反腐以其手段的嚴酷,常常使許多官吏懾於刑罰的威嚴,不敢越雷池一步。這對於革除時弊、緩和社會矛盾、維護政權的運轉,在一定時間內能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但血淋淋的懲罰手段可以震懾於一時,不能適用於長久。事實證明,重典肅貪決心最大、手段最殘酷的明朝,仍然是中國歷史上最腐敗的朝代。開國皇帝朱元璋曾百思不得其解,嘆曰:“吾欲除貪贓官吏,為何朝殺而暮犯?”究其原因,主要是重典反腐缺乏法律的普適性、穩定性、公平性等特點,既無法制約統治者,也無法懲罰皇親國戚,而常常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重典反腐的不徹底、不嚴密、不可行由此可見一斑。

  運動反腐,即依靠大規模的群眾運動懲治腐敗的反腐方式。上世紀以來,全世界至少有96個國家先後掀起規模不等的反腐敗運動,成為政治舞台精彩的一幕。國際上比較典型的反腐運動,有意大利的“淨手運動”、韓國的“庶政刷新運動”等。中國比較典型的反腐運動,有20世紀50年代的“三反”、“五反” 運動等。國內外運動反腐的實踐表明,發動群眾與腐敗現象作鬥爭影響大,震懾力強,能對腐敗分子形成巨大的打壓態勢,能及時遏制腐敗現象的滋長,同時能引導和培養公民的自治意識和民主意識,淨化政治環境和社會風氣。但是,在現代化進程的大背景下,運動反腐與現代法制建設背道而馳,存在著諸多嚴重不足:一是難免使反腐敗成為一陣風,無法保證反腐的穩定性和長期性;二是人治因素和主觀隨意性大,反腐“過頭”與反腐“無力”並存;三是側重於事後打擊,疏於事前防範,往往事倍功半;四是降低經濟效率,影響社會發展進程。正因為這些不足,運動反腐的方式往往被現代文明國家拋棄。

  制度反腐為何也效果不佳

  當清官反腐、重典反腐和運動反腐不可能從根本上懲治腐敗時,制度反腐便成了人類文明由人治反腐到法治反腐的必然選擇。人們不禁要問,既然制度反腐是人類反腐的經驗總結和歷史選擇,在人類幾千年的反腐實踐中,歷朝歷代也制定過許多制度,為什麼最終都因腐敗而亡?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頒布的制度可以說不勝枚舉,為什麼腐敗仍如此猖獗?

  改革開放以來頒布的法律制度,之所以對懲治腐敗的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制度設計科學性待加強。我國目前的制度設計,雖然也注重權力的制約,但沒有形成權力制衡的有效機制。造成這種現象,首先是因為部門立法現象的大量存在。部門立法,往往只注重本部門權力的設計,忽視本部門責任的設計,寧可設計得粗一點,不願設計得細一些,好擴充部門的行政自由裁量權,好給部門多留一點“活動空間”。部門立法不可避免地本能地回避權力制衡機制的設計。這些由於制度設計本身而帶來的問題,使制度本身充滿可鑽的“空子”,給制度執行者的腐敗提供絕好的機會。而制度設計中的分權設計,製造出使一個人腐敗變成幾個人腐敗的可能。其次是法律條文內容紊亂、形式分散,或見之於刑事法律,或見之於行政經濟法規,或見之於部門規章制度,在反腐敗鬥爭中難以操作,隨意性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進展。正因如此,造成目前反腐敗工作面臨制度信譽差、制度失效的局面。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