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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年繪制:滿清十大酷刑(組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3 10:19:09  


 
  淩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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