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協建議刑事訴訟法修改強化人權保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13 21:04:00  


  中評社香港4月13日電/據新華網報道,中華全國律師協會13日對我國即將修改的刑事訴訟法提出意見,對涉及這部法律中律師的辯護權、律師會見、調查取証、死刑復核中的辯護等方面提出建議,旨在實現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的目的。 

  全國律協是以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再修改律師建議稿與論証》一書的方式提出上述意見的。 

  全國律協會長於寧說,回顧1979年刑事訴訟法頒布實施、1996年修訂這20多年的歷程,我國刑事司法制度對人權的保護在實體和程序兩方面都有了很大進步,其中重要的標志之一就是律師廣泛地參與了刑事訴訟活動。 

  但是他說,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公民權利意識增強,現行刑事訴訟法的一些內容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其結構性缺陷以及法條粗疏等問題逐漸顯現,導致律師參與刑事訴訟的途徑狹窄,行使辯護權利受限,執業風險加大等一系列問題,出現了很多律師不願辦理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辯護率大幅下降等問題,其結果是刑事司法活動缺乏有效制衡,司法公正難以保証,負面的社會影響逐漸增加。 

  因此,這本書的主編田文昌說,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作為全國律師業自律性組織,把這次修法看作是完善律師辯護制度及其他訴訟制度的重大契機。 

  於寧指出,這次修改刑事訴訟法的重要出發點就是強化人權保障理念,從以打擊犯罪為中心轉變為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而保障辯護律師的職能,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刑事司法活動中,控、辯、審三方構成了訴訟基本要素,缺少任何一方、或者各方權利配置失衡,都會導致刑事訴訟法所追求的價值目標難以實現。”他說。 

  據介紹,這次建議稿起草的擬制法律條文不涉及刑事訴訟法修改的全部內容,只是局限在與律師辯護權和嫌疑人、被告人權益保障相關的制度涉及的范圍之內。涉及辯護權、律師會見、調查取証、閱卷、刑事強制措施中的辯護、死刑復核中的辯護等16個方面。 

  刑事訴訟法於1979年頒布實施,作為我國的基本法律之一,其內容與我國的司法制度、公民權利等重大問題關係密切,直接體現並影響著我國法治現狀和發展進程,因此,其修改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法律於1996年進行了修訂,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的立法計劃,今年10月將對這部法律進行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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