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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熱點:歐盟給“谷歌們”再上“緊箍咒”
http://www.CRNTT.com   2022-04-28 10:28:33


圖為位於比利時布魯塞爾的歐盟委員會總部大廈。(來源:新華社)
  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4月23日,歐盟成員國與歐洲議會的談判代表就歐盟《數字服務法》達成一致。該法案要求互聯網平台企業採取更多措施删除非法和有害的在線內容,否則可能面臨巨額罰款。外媒普遍認為,該法案直接針對谷歌、亞馬遜、臉書等美國科技巨頭,旨在進一步限制其市場行為,規範歐盟數字服務秩序。

  強化數字監管

  歐盟委員會4月23日發布聲明表示,《數字服務法》針對相關在線平台非法和有害內容事宜制定了追責新標準,它將更好地保護用戶及其基本權利。聲明援引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的話說,該法案將升級在線服務的基本規則,確保在線環境安全。

  據悉,《數字服務法》適用於為歐盟用戶服務的數字服務提供商,包括在線購物平台、社交媒體平台、搜索引擎等,有關大型服務商須遵守相對更多的規則。

  法新社報道指出,《數字服務法》要求科技公司更迅速地删除仇恨、煽動恐怖主義和兒童性侵等非法信息,要求亞馬遜等電子商務平台阻止非法商品銷售。企業若違規,將面臨最高達到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如果屢犯,則可能被禁止在歐盟境內運營。

  “2020年12月,歐盟委員會就已提出這一法案的草案。該法案的出台背景是歐盟內部數字市場被第三方大企業嚴重擠壓。長期以來,歐盟一直希望對這些企業把控客戶數據、肆意推廣廣告及服務等涉及壟斷的經濟行為進行規制。”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歐洲所學者董一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稱,一年多來,由於歐盟成員國在數字領域有不同訴求,一些國家擔憂該法案可能影響自身對美國科技企業投資的吸引力,還有一些聲音認為加強市場監管可能阻礙歐洲數字經濟的創新,因此該法案遭遇了不小阻力。但總體來說,法案的基本框架和內容與其制定初衷沒有太大變化,反映了歐盟及其成員國和民眾的一種普遍訴求。

  據悉,《數字服務法》是歐盟為保護互聯網用戶採取雙重措施的第二部分,第一項措施是《數字市場法》。3月24日,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就《數字市場法》達成協議。法新社稱,該法案將首次規定大型線上平台在歐盟市場的競爭規則。

  復旦大學歐洲問題中心主任丁純向記者分析稱,《數字市場法》與《數字服務法》各有側重:前者旨在規範數字市場,尤其是數字企業之間的競爭,避免跨國科技巨頭憑借壟斷優勢,在歐洲市場過度擴張;後者側重從內容及形式等方面規範數字企業提供的服務,以此更好保護歐盟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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