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局網站29日發布消息,2015年,中央紀委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依紀依規給予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許愛民,山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顔世元,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韓志然,陝西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清雲等10名中管幹部黨紀重處分,并作出重大職務調整。
10名中管幹部均為副部級官員,分別受到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行政撤職等黨紀政紀處分,對他們作出的重大職務調整堪稱“斷崖式降級”,如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禮祖被開除黨籍,職務連降7級降為科員。此前2014年,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和江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智勇,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取消副省級待遇,張田欣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趙智勇降為科員,兩人均受到“斷崖式降級”。從位高權重的省部級官員降為處級、科級公務員,從領導幹部降為非領導職務,個中苦澀落寞的滋味,當事人自己應當有最真切的感受。
十八大以來,全國已有一百多名“老虎”、“大老虎”中箭落網,其中絕大多數為省部級以上高官。中央強力反腐成效突出,并要求反腐敗工作“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形成持續威懾”,在此語境下,張田欣、許愛民、顔世元等高官有的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有的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造成很壞的社會影響,有的管不好配偶子女,自己的屁股也不幹淨,在普通百姓看來,對這些官員就應當堅決“拿下”,判個十年八年不會冤枉他們。這類問題官員已經構成嚴重違紀,并受到黨紀重處分,為何不像痛打其他“老虎”、“大老虎”那樣,將他們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責,而還要給他們的仕途留一條“尾巴”,讓他們在“斷崖式降級”之後繼續擔任公職呢?
對這類問題官員不是直接法辦、追究刑責,而是給予黨紀重處分、“斷崖式降級”,體現了從嚴治黨、依法治官的原則和要求,體現了反腐敗鬥爭“精細化”、“精准化”的思路。這裡的“精細化”、“精准化”,是指對這些問題官員進行紀律審查時,針對每個人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了他們違紀行為的性質和情節、造成的後果和影響、認錯悔錯態度,以及配合組織審查、退繳違紀所得等情況,依紀依規給予相應的黨紀重處分,作出相應的重大職務調整。這些問題官員中,有的人已經滑到了違法犯罪的邊緣,如果他們違紀行為的性質和情節再嚴重一些,或者缺乏認錯悔罪態度,或者存在對抗組織審查、拒絕退繳違紀所得等行為,等待他們的恐怕就不只是黨紀重處分和“斷崖式降級”了。
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強調,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必須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況。常態、大多數、少數、極極少數這“四種形態”,基本設定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分類目標,即通過嚴格監督執紀,實現黨內關系正常化、法治化,使每個黨員包括領導幹部都有所敬畏和戒懼,爭當常態或大多數情況下的“好同志”,避免成為少數問題人物和極極少數“階下囚”。(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潘洪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