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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環境污染早發現 須激活社會力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24 14:29:08


  據媒體報道,河北省廊坊市、天津市境內,有多個藏身於農田中的工業污水滲坑,最大一處面積達17萬平米,相當於21個足球場那麼大。19日晚,環保部披露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廊坊市大城縣滲坑污染問題基本屬實。環保部將對相關滲坑污染問題掛牌督辦。

  按理來說,如此大規模的污水滲坑,且已儼然是一個“黑、紅、黃”的“有色湖泊”,做到早發現并不難。為什麼到現在才被發現?為什麼會長期存在?地方政府及環保行政部門究竟是視而不見或是真的“燈下黑”?相信環保部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能盡快查明真相,對違法瀆職者繩之一法。

  但事後懲罰只是環境保護的下下策,因為在環境污染這個問題上絕不能輕言“亡羊補牢”,因為真的難言“猶未晚矣”,很多環境污染治理難度大、治理周期長,有的甚至是不可逆轉的。環境污染早發現并早治理仍是硬道理。例如,華北此次超大污水滲坑整治絕非一日之功,且必然花費不菲。

  但從目前的調查來看,除了大城縣找到了一兩個具體的犯罪嫌疑人外,似乎還有不少污染滲坑都處於“無主”狀態。這些滲坑并非朝夕之間形成,而是日積月累而成,而本應該對此負責的工廠,要麼倒閉,要麼關停。也就是說,獲益的排污企業早已金蟬脫殼,難以要求其承擔治污費用。治污的責任必然又由政府公共財政承擔,實際上最終還是由納稅的老百姓承擔。

  實事求是地說,隨著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各地強力問責,環保責任“一崗雙責、黨政同則”等制度的推行,給地方黨委政府和各級環保部門帶上了“緊箍咒”,從中央到地方都加強了環境保護的執法、懲處力度,環保執法不力或者環保執法遇阻事件畢竟是極少數事件。不過,從“理性經濟人”的角度來看,即便再高壓的督察、問責,也無法根絕地方政府或官員中的“孫連城”式人物。就在環保法律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也存在廣泛存在“規制俘虜”現象,即規制者被產業所俘虜,甚至不乏法律和問責無法企及的邊緣地帶。

  同時,我們還必須清醒地看到,面對如此大的國土面積和積弊甚久、紛繁複雜的環境污染問題,再加上排污企業往往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對策”,單憑環保行政部門的一己之力,必然是杯水車薪、疲於奔命,也就難免會有疏忽、遺漏的地方。有時候甚至覺得,環保突發事件狼煙不斷,環保部幾乎是一個“消防局”,環保部長幾成“救火隊長”。曾經有一個環保官員親口告訴筆者,高度懷疑某家企業存在偷排行為,但從省市兩級環保部門跟蹤、暗查多年,就是一直找不到其偷排的暗管等證據,又不能“疑罪從有”進行挖地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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