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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加多寶王老吉之爭落槌,不同產權也該平等保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21 19:47:35


  沸沸揚揚的加多寶、王老吉“紅罐之爭”,終於塵埃落定。

  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從產權保護來看,這個終審判決的意義是明確了對商標權與包裝裝潢權的法律切割,以及包裝裝潢權益的共享原則,以此填補了《商標法》《專利法》的法律空白,對今後類似案件的審理,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意義還不止於此。

  作為民營企業的加多寶公司,與作為國企的廣藥集團訴諸公堂,經過長達7年的法律賽跑,其間雖經歷多次敗訴,但最終贏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支持,體現出國家對不同產權予以平等保護的法治精神。

  不可否認,加多寶公司當初“租借”王老吉商標時,不無“原罪”的成分。據報道,從2001年到2003年,加多寶集團董事長陳鴻道3次向廣藥集團原副董事長李益民行賄,共計300萬港元,使得雙方再簽補充協議,最終將王老吉商標租期延長至2020年。也正因為如此,才導致加多寶公司在仲裁中失利,“王老吉”商標使用權被收回。

  然而,“知識產權糾紛常產生於複雜的歷史與現實背景之下”,“需要我們充分考量和尊重糾紛形成的歷史成因、使用現狀、消費者的認知等多種因素”。站在特定的歷史角度看,這種民營企業的“原罪”,加多寶公司并不是孤案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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