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追求建設速度而輕質量的政治文化,在缺乏嚴格監管的市場環境中,必定會鼓勵粗制濫造,為偷工減料提供了便利。項目資源在政府部門與國企那裡在某種程度上是尋租工具,這更降低了嚴格監理的可能性,並因為層層轉包而壓低真實成本,不可避免的影響到工程質量。比如,將鋼筋拉細在建設項目中使用的現象在中國長期且廣泛的存在。
我們認為,各地重大工程的建設應該由地方人大審核批准,項目建設是為了提供公共服務而非表現政績,項目競標過程要有透明的流程,包括成本的核算與公開。建設質量應該由監理部門承擔長期的責任,如果在保質期內發生質量事故,懲罰可追溯到監理人員與機構,與建設部門一起承擔法律責任。(時間:7月16日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