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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廢料“民間處理”方式何時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5 20:23:54  


 
  在這件事上,企業之罪錯有:一是將鉻渣“外包”給非法人員,而不是將其“外包”給有資質、有條件的單位處理;二是不關心興義三力燃料有限公司有無處理化工廢料的能力和此類經營項目,就將承運權交給吳某某、劉某某;三是對承包人的經營行為缺少監管,即沒對其經營行為進行必要的跟蹤調查,致使發生大面積的傾倒現象。總之,千不該萬不該,企業不該通過此種“民間處理”方式將鉻渣“外包”給兩名不法分子。

  從近年來各地頻發的血鉛中毒、鎘中毒事件看,我國因化工廢料非法傾倒造成的危害日益突出。那麼,化工廢料違法傾倒現象何以越演越烈呢?究其原因是,諸多無良企業為了節省處理“三廢”成本,不將化工廢料委托給專業公司處理,而是像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那樣用“民間處理”方式外包給私人處理。2009年8月11日《中國化工報》引用常州環保部門提供的數據稱,如果將化工廢料委托給專業公司處理,每噸處理費高達3000~4000元,而私人接納的價格僅需每噸135~150元,巨大的資金支付差異和簡單易行的處理辦法,使一些小化工企業忘掉了自己的社會責任,屢屢違規交易,鋌而走險。至於這些廢料將如何處理,企業往往不聞不問,有的擔心東窗事發,竟同對方簽訂所謂的協議、合同,以逃避其將來可能涉及的法律制裁。

  此起鉻渣事件可謂是化工廢料“民間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個典型,因此處理不能只顧一頭即嚴懲承運人,更要對企業不按2005年開始實施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私自轉移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予以法律制裁,非如此化工廢料“民間處理”的現象就得不到遏制。(時間:8月15日 來源: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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