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眾視作孩子,認為政府有資格、有權力對公眾進行“教化”,這是傳統君、親、師“三位一體”政治文化觀的表現。這種觀點最初主張政治權力應該與道德優勢和知識優勢相統一,前者應建立於後者的基礎之上。這種主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發展到後來卻反過來了。個別政治權力的擁有者,逐漸忘乎所以,認為並鼓吹政治權力的擁有者必然也是道德和知識優勢的擁有者,甚至鼓吹權力所在,就是道德和知識所在。正是在這種道德和知識優勢幻覺驅動下,個別權力擁有者開始了對被治理者頤指氣使地“教化”,居高臨下地告訴後者什麼是道德生活、幸福生活、可欲生活,甚至動用權力強制其過這種生活。這種自負或別有用心的政治觀,在人類歷史上曾造成無數的災難,而且這種災難至今還在世界的某些角落發生、延續。
政府不是天命的代理者,而是人民意志的產物,是人民出於自身利益目的的構造物。政府有權對永遠不可能是天使的人民進行管理,不是因為政府是天使,擁有道德和知識優勢,只是因為它經由一定的程序獲得了人民的授權,充當可能相互衝突的人民之間的第三方,以公正地對人民間相互衝突的利益予以協調。
做到這一點,是政府的本分,也是它存在的依據;做不到這一點,就是它的失職,是應該受到問責和罷免,而不僅僅只是輕輕的一句對某些人過於“溺愛”就可以打發的。作為一名人大代表,至少應該知道這些基本的民主政治原則。(時間:1月11日 來源:東方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