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日前透露,10年來,我國政府採購規模由2002年的1009億元增加到2011年1.13萬億元,10年間增長了10倍,累計節約財政資金6600多億元。
上述說法引來網友的大量口水。有人指出:10年來,國家財政收入未增長10倍,絕大多數民眾的收入未增長10倍,公務員隊伍也未增長10倍,唯獨政府採購規模增長了10倍,在大力提倡“節約型政府”,中央多次要求精減行政開支的背景下,這正常嗎?的確,這種自說自話式的“表功”令人搖頭。相對於不時被曝光的奢侈政府採購,上述沾沾自喜頗有灰色幽默的味道。
具體來看,大批量採購、集團性購買,一種商品的政府採購價按理說不應高於市場零售價。但是,在一些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商的價目表中,情況並非如此。政府採購價高於市場價在電子產品的採購中尤為明顯。電子產品更新淘汰快,一年之內多次降價極為普遍。然而,政府採購的協議供貨價卻不會隨市價調整而立即調整。即便知道市價低,政府採購價高,行政機關還是必須通過政府採購購置辦公用品。由此,一些政府採購反而多花了冤枉錢。
有人說,政府採購的強制性與定向購買,可以避免采買人員找相熟的商家多開發票、損公肥私。但是,一個前提同樣重要――政府採購的招標環節必須足夠“潔淨”。不得不說,裙帶關係、腐敗公關、領導拍板令一些公開招標徒有其名,“蘿蔔招標”不僅省不了錢,還可能埋下嚴重的質量隱患。回顧某些豆腐渣工程,同樣經過了“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怎能不令人汗顔?還有,一些政府採購崇洋媚外,拒不執行有關方面優先購買國貨的指導原則。違規超標購買,很少受到嚴厲懲處,進一步使某些人有恃無恐。
納稅人不奢求政府採購買到“地板價”,但起碼應做到性價比禁得住推敲。政府預算依然大而化之,部門預算細化還顯朦朧,高價政府採購不時被曝光,制度化的群眾監督尚未實現,政府採購的“省錢效應”缺乏參照,有關方面卻宣稱“累計節約財政資金6600多億元”。某些官員還能說: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嗎?(時間:7月9日 來源:東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