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記者從工業與信息化部獲悉,有關部門正加緊研究制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總方向是取消食鹽專營。這是首次有政府部門對食鹽專營取消傳聞加以確認。工信部作為食鹽主管部門通過書面函件稱,鹽業體制改革後,涉鹽企業將可實現真正的自主經營和公平競爭。
之前的跨區購鹽風波,都把食鹽專營制度推到了風口浪尖,眼下終於得到了確切的消息,取消食鹽專營,這不可不謂是鹽業改革的破冰之旅。
不可否認,食鹽專營制度在消除我國碘缺乏病,提高國民素質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不得不說的是,行政壟斷的食鹽專營制度,造成政策層面上的產銷脫節,完全把鹽業市場分割成了兩個不完全的市場主體,即制鹽公司和鹽業公司。
在此語境下,制鹽公司完全淪為了製造車間,不能直接面對市場,無法實現產銷互動,培養品牌意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大降低。與此同時,負責銷售的鹽業公司成了鹽產業政企不分的主要根源,其壟斷權力不僅突破了批發環節,而且還對上游生產領域和下游零售領域也不斷加強控制權,在合法壟斷的情況下,鹽業公司儼然已經擴張成了產供銷的全行業壟斷。
不妨來看一組數據。據媒體報道,食鹽公司利用食鹽生產的計劃指標,將生產出的碘鹽以大包裝的形式,將價格定位400~500元/噸出售,再經由分裝配送至各省、市、縣三級配送點,然後零售商以1800元/噸的批發價購買,最終到達消費者手中時,已經高達2000元/噸,甚至比此還要高。可以看出,專營體制下的食鹽走向市場終端,其暴利簡直令人觸目驚心。
正是食鹽專營制度下的暴利和極不合理的一些條款,才使得近些年來關於廢除食鹽專營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其實,就現實情況來看,取消當下的食鹽專營制度已經完全具備了條件,這不只是因為其割裂了鹽業市場,更重要的是暴利下的專營制度,造成了鹽產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嚴重失衡,且嚴重阻礙了鹽產業組織的整合。
當然了,盡管有關部門已經承認要取消食鹽專營制度,但是也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由於我國地區間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居民消費能力以及消費觀念的不同和差距,廢除食鹽專營制度絕對不能“一刀切”,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否則不僅不能夠改變專營制度的先行弊端,也會造成鹽產業的動蕩不安,最終影響到人們的切身利益。所以,取消食鹽專營制度勢在必行,但還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緩慢推進,最終破除壟斷暴利,讓人民從中受益。(來源:華商晨報 作者:張鬆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