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12月16日發布了《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從而形成“兩依據一參考”的制度框架。兩份《意見》讓公衆更清晰看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眉目。
在這種框架和方式裡,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並按考生比例來劃分等級;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一向被稱為學生的命根的“分”價值下跌了,“分分計較”的局面可能被淡化。
與此相對應的是,高校招生過程中需要對學生加以辨別,在考試分數價值下降後,高校憑什麼招生呢?這成為決定這次改變能否真正可行的關鍵問題。
參照世界各國招生的例子,大多卓越的高校通過專業的團隊對學生的社會活動能力和業績,對學生是否有使命感和領袖力等個人特質作專業測試。
在中國,如果沒有專業的測試,公衆最大的擔心是分數價值降低後模糊了選擇依據,灰色權力從中混水摸魚。這種擔心不能說沒有理由,淡化分分計較的理念本身沒錯,但需要有更專業更有說服力的替代措施說明這種選擇不損害公平,又更加適合學生的天性,並關照到不同考生的切身利益。
對此,現有方案可能將過高期望放在根據人群比例來劃分學生上,同時又設計了二次考試中選成績較好的選擇,實施的結果可能是,某名學生在第一次考試中成績是B或C。當他選擇第二次考試時可能考進A或B,第一次獲得A的人為了不讓別人擠進A分享自己已獲得的機會,有可能被逼參加第二次考試以阻止別人獲得A,依然會引發惡性競爭,甚至導致幾乎所有考生都被迫選擇考兩次。對此,應有具體的應對措施。
真正要淡化“分分計較”,關鍵在於不可用統一標准,認識到學生的多樣性與學校招生需求的多樣性。擴大學生與高校的自主選擇空間,建立第三方專業評價的同時,也要建立學校的專業招生團隊才能個性化地解決這一複雜問題。
取消百分制、實行等級制依然沒有擺脫“用一個標准衡量萬千”的思維。要看到,僅是厘米換成為市寸,不會帶來多大實質性變化。
在現有構架裡,有兩次考試機會,只要當錄取學生的高校發現有一個輪靠不住的時候,就會私下選擇其中一輪而放棄另一輪。一旦衆多高校都有這種傾向的時候,這種評價方式就會傾斜,乃至最終會傾翻。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邁出了一步可喜,但如何走出更堅實的一步,預防可能發生的負面影響,對具體的政策設計也是一種考驗。(來源:新京報 作者:儲朝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