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記者在江西臥底一個高考替考組織發現,湖北個別高校多名大學生試圖通過充當“槍手”牟利。這些槍手均持有由“上綫”提供的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准考證”。據記者證實,這些證件信息已存於江西教育考試院系統,照片為“槍手”本人。
江西省教育廳隨後發布消息稱,已聯合警方對替考事件進行調查核實,有關考生已被警方控制。
這是一起令人觸目驚心的替考事件。諸多跡象表明,替考組織已經規模化、產業化,全面打入教育考試系統內部。很難想象,如果沒有內部人員裡應外合,替考組織者能輕鬆搞定身份證、准考證和學籍——這些都是要通過嚴格審核才能辦理的證件。
替考的危害無需多講,這樣成規模的組織替考,把無數學子的前途當生意做,已嚴重破壞教育公平。
客觀而言,我國教育部門對高考作弊問題高度重視,今年還在高考期間,采用高科技手段,推出了“淨考”行動,可替考作弊還是屢禁不止。
要根治替考這一高考毒瘤,鏟除替考存在的土壤,必須正視兩大問題:一是問責不嚴。高考替考作弊的查處,基本上由地方教育考試部門主導進行。很多問題,諸如是否有教育部門官員收受好處,為替考者辦證提供便利,就有可能被輕描淡寫。
二是大學的管理,沒有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實行嚴格的過程淘汰,為一些考上大學混文憑者提供機會。
嚴厲打擊高考替考作弊、高科技作弊,只使用技術手段是遠遠不够的,必須從完善問責機制,改革大學人才培養管理制度著手。只有對卷入作弊的所有教育系統內部人士,依法進行嚴懲,鏟除替考作弊的利益鏈條,才能減少直至杜絕替考作弊。
就在前不久,美國司法部起訴了15名被指控涉嫌使用槍手代為參加美國高校入學考試的中國公民。這些人最高可能被判處20年徒刑和25萬美元罰款。與美國追究組織作弊者的法律責任的力度相比,我國顯得很蒼白。有人稱這是因為我國缺乏一部考試法,其實不然,就是有考試法,追究刑責也得依據刑法。從高考作弊的性質看,組織作弊已涉嫌故意洩露國家機密罪、瀆職罪、詐騙罪等,只是在追責時沒有嚴格依據法律而已。因此,面對猖獗的作弊,法律不能再軟綿綿。(來源:環球時報 作者:熊丙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