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這個村主任不當,也要把兒子的婚禮搞起來。”據陝西當地媒體報道,陝西城固縣蓮花街辦杜家槽村村主任馬某,為給獨子辦個像樣的婚禮,向紀委報備酒席數量未獲通過後,他辭去了村主任職務。
按照規定,馬某給兒子辦婚禮宴席的標准是20桌,由於農村情況比較特殊,一般會放寬一兩桌。可馬某家親戚多、朋友也多,給兒子婚宴起碼得六七十桌,這顯然不會被批准。為了不違反紀律,馬某選擇辭職。不過,從門戶網站對此事的民調來看,有75%以上的網友對馬某的行為表示理解。
人們之所以理解馬某,是因為他在這件事上沒有首鼠兩端,把“好事”都占全了;而是在當村官與大操大辦兒子的婚事之間,果斷地選了一個。人們也理解馬某的心情:作為當爹的,馬某就想按照當地風俗給兒子操持一場風光的婚禮,而且錢是人家賺來的,既然組織不同意大操大辦,那辭職好了。說實話,馬某的做法,比起那些表面說一套,實際做一套的官員強太多。
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這是基本的行政倫理。遺憾的是,現實中有些人并不這樣認為,有的幹部婚宴報備20桌,實際上辦200桌;既要牢牢坐穩官位,又會偷偷摸摸給子女大辦婚禮,或者趁機斂財。
在給兒女辦婚宴這事上,民間有民間的習俗,而從政者有從政者的倫理。既然,在政務的位置上,哪怕是村主任,也要遵從行政倫理。這裡沒有二難選擇,只能選擇其一。而馬某只是做出了正確的選擇。而從此事輿論的反應來看,只要當事人分得清,公衆也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來源:新京報 作者:陳小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