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中管幹部為何會被“斷崖式”降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文解讀這些曾身居高位的領導幹部一下被降了那麼多級的根本原因是“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嚴重違紀的被審查人,按照規定給予黨紀重處分,比如說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同時在職務上進行重大職務調整。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為了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階下囚”。其中每一種形態對應問題的嚴重性層層遞進,而所涉範圍層層遞減,既彰顯鐵腕反腐、懲前毖後的堅決態度,也體現嚴管厚愛、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斷崖式”降級即“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對應了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第三種形態。
全面從嚴治黨,要靠紀律管全黨。作為一個擁有8700多萬黨員的大黨,對少數嚴重違紀的黨員幹部,及時給予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教育挽救幹部,維護“森林”健康。“斷崖式”降級無疑是具有足够震懾力的懲戒方式,使領導幹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這樣就有利於減存量、遏增量。(來源:太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