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信用卡“違約金”其實有上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22 14:37:47


  近日,央行發布《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取消信用卡滯納金。《通知》將於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央行表示: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准。

  對於一些信用卡消費者來說,時常會遭遇因忽視信用卡少量欠款最後被征收“天價滯納金”的窘境。近日一則關於西安市小夥小張信用卡欠款399元未還,7年滾成3萬多元“大雪球”的報道,就曾引發輿論熱議。而今,信用卡滯納金終於壽終正寢。

  央行宣布取消信用卡滯納金,當然并不代表信用卡消費者此後就可以任意逾期不還款了。一則,信用卡違約逾期未還款,會孳生相應利息;二則,發卡銀行可以就此協議收取違約金;三則,如果信用卡消費者久久不還,發卡銀行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收維權。

  以違約金取代滯納金,也并不是簡單的改頭換面,換湯不換藥。央行雖未明確信用卡違約金收取標准,但一來,無外乎表明放權給各商業銀行,收還是不收,收的話以什麼標准收,由其自主和信用卡消費者協商確定,對市場微觀行為,權力之手不作過度幹預;二來,信用卡違約金的收取,受到法規體系約束,也是有著法定上限的。

  去年6月,最高法頒布《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其第30條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31條規定:“……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即已潛在表明了:因信用卡消費孳生的利息與違約金,一般情況下合并計算不能超出“24%”的年利率,特殊情況下也不能越過“36%”的紅綫,否則即為非法高利貸。

  所以,信用卡滯納金壽終正寢,為違約金所取代,既是姗姗來遲的進步,也是因應上位法規所作的必然調整。利滾利,再也不能一直無限滾動下去了。(來源:山東商報 作者:於立生)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