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都是用嘴吹氣球,她說這樣比較快,吹足1000個得花1個多小時,每次吹完她都會頭暈一陣,緩一會兒才能好。”王艶玲說。
王艶玲告訴記者,母親每晚這樣擺攤,一個月下來能賺3000元左右。
“剛接過攤位2個多月,母親就被抓了。”這是王艶玲怎麼也想不到的。
母親希望能在看守所過年
2016年10月12日,趙春華被抓了,不是因為自己一直沒辦營業執照,而是因為“玩具槍”。
王艶玲告訴記者,自擺攤以來,母親從不曾被警察提醒不能經營這種游戲。
“經常可以見到擺攤打氣球的,我們一直覺得這種就是玩具槍。如果知道是槍,母親壓根就不會碰。”王艶玲反複強調。
自母親被抓到2016年12月27日判刑,王艶玲只在10月29日結婚那天給自己放了一天假,其餘時間一直在法院與派出所之間奔波求情,“我媽只有初中文化,我希望他們能念在她初犯不懂法的份上量刑輕一些”。
前些日子,趙春華預料自己可能會凶多吉少,就托律師告訴王艶玲,讓她不要再花錢找人“救她”,并表示現在她最大的希望是能在看守所過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