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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最大心願是在看守所過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04 11:09:35


 
  “因為獄友都熟悉了,到監獄後都是生人”,王艶玲說,判決生效10日後就要去監獄,她不想在那過年。2016年12月29日,母親已經在看守所提交了上訴申請,結果怎樣還不知道,但“上訴就能讓她暫時在看守所了,也算完成她一個小心願吧”。

【焦點關注】槍支認定標准變化曾引發討論和質疑

“1.8焦耳/平方厘米”是個啥概念? 隔桌扔一把豆子的力量

  2001年8月17日,公安部發布《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其中第三條規定:“對於不能發射制式(含軍用、民用)槍支子彈的非制式槍支,按下列標准鑒定:將槍口置於距厚度為25.4mm的幹燥鬆木板1米處射擊,彈頭穿透該鬆木板時,即可認為足以致人死亡;彈頭或彈片卡在鬆木板上的,即可認為足以致人傷害。具有以上兩種情形之一的,即可認定為槍支。”

  這一標准在隨後幾年逐漸變化,到了2010年12月,公安部對《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進行了修訂:當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

  “1.8焦耳/平方厘米”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個“既嚴格又陌生”的概念,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1.8焦耳/平方厘米是個模糊的數字,也沒有任何權威部門對這個標准的致傷力進行過描述。據相關律師說:“隔著一張桌子,你坐在我對面,我抓起一把豆子扔到你臉上。這些豆子的能量就差不多是1.8焦耳/平方厘米。”隨著諸多“仿真槍變真槍案件”引發爭議,有評論認為這個標准使得很多人“糊裡糊塗”便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6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建議審查修改仿真槍入刑標准。同時,全國人大代表蔡學恩也提交了一份有關修正槍支鑒定標准的建議。蔡學恩表示,近年來,僅他所在的湖北地區,仿真槍涉刑案件就增加了30%以上。朱征夫認為,因“違反科學認知和生活常理”的鑒定標准帶來的案件增長必須停止。

  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察官肖恩也曾撰文《槍支認定標准有待進一步合理化》稱,刑法應當具有謙抑性,一味地密織法網,勢必導致社會生活過多地被刑法侵擾。“假如人們時刻都有觸犯刑法的危險,社會的發展必然會失去生機。” (來源:華西都市報 據《北京青年報》、《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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