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霾預警無論由誰發布都須保證客觀可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21 18:49:07


 
  預報預警上各行其是,原因還在於對霾的定義不同。此前,《北京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曾將霾作為氣象災害納入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但該做法遭到了不少法學家與科學家的反對。資深環境法專家呂忠梅質疑道:“如果將霾定義為氣象災害,那麼酸雨、光化學煙霧等是否都要定義為氣象災害?”國家城市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則認為,根據成因與時空分布特征,霾可以分為由極端氣象條件引發的區域性塵霾、區域性霧霾和由人為污染加上不利氣象條件引發的城市灰霾,只有前兩者可以納入“氣象災害”的定義。

  所以,假如目前公衆關注的城市霾成因,主要是人為污染和不利氣象條件聯合作用的結果,那麼,霾預報預警工作理應歸屬環保系統。不過,僅就現實效用而言,氣象系統的預報預警的規範性已經較為完善。氣象系統擁有的硬件條件和軟性預警制度都經過長期優化,一旦發出預警,在提醒整個社會系統的准備和應對上,具備更強的優勢。舉個例子,發出橙色預警後,學校、工廠、戶外等人員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都有清晰的操作指南,而且氣象系統的發布渠道也更加深入廣泛。

  當然,霾的預報預警以及綜合治理部門終究要結合成因來確定。所以,由環保、氣象等多個部門聯合會商發布,是更為科學和規範的應對策略。但需要提醒的是,霾問題的預報預警,必須遵循科學、客觀、中立的態度。在霾治理已經成為一場攻堅戰的背景下,日常霾的預報預警,公衆的防霾躲霾,也就成了不得不進行的舉動。畢竟,從社會綜合效益上講,預報預警做得越好,政府和公衆的響應也就越合理,付出的社會成本也就越低。(來源:南方都市報)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