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以來,成都、昆明多地機場遭遇無人機黑飛幹擾正常航班起降事件。航空安全涉及公衆生命,無人機必須得有人管,相關的管理、處罰措施理應盡快升級。
民航局16日宣布,目前已經初步完成民用無人機登記注册系統的開發,同時正在建立無人機登記數據共享和查詢制度,實現與無人機運行雲平台的實時交聯。無人機實名制出台,顯然可以對亂飛的駕駛員進行監督和震懾,還可以有的放矢地進行宣傳教育,普及空域管理的相關知識和法規。
在處罰方面,目前,公安部門多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相關規定;今年1月公安部公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第46條增加規定,對在低空飛行無人機、動力傘等航空器、運動器材,或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者,處以5~15日的拘留。
筆者認為,屢教不改、已經真正影響到航空安全、情節嚴重的,其實已經達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不妨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正如業內人士所說,民航飛機在起降過程中規避能力較差,所以為了公衆安全,在機場附近玩無人機的,理應從重懲處。
除了實名制與加重處罰,要避免無人機對民航的幹擾,也應該在技術上多想辦法。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現在有的無人機已經學會了識別禁飛區,無人機飛到禁飛區,操控系統的App將彈出“盡快操縱飛行器遠離禁飛區”的警告,提示返航并重新選擇飛行地點。這樣的技術補丁,顯然應該成為所有無人機的“標配”。
很多時候,無人機幹擾民航,恐怕都是“無心之失”。所以相關部門也不妨多做宣傳,告訴大家城市周邊適合玩無人機的“官方推薦區域”。疏堵結合,或許就可以讓無人機幹擾民航的情況降到最低。(來源:法制晚報 作者:王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