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其實像涉縣警方這樣以“如臨大敵”的姿態面對負面評價的情況,并不少見。許多地方在輿情應對上過度敏感,不敢也不願意直面批評意見。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輿論關注,可能還是在於,具體派出所的行為違背了常識,讓公衆產生了“醫院食堂也批評不得”的印象。
謠言需要打擊,但是也需要警惕一些基層執法部門濫用法律,讓民衆噤若寒蟬。倘若,大家對一家食堂的飯菜不滿,都不敢發到網上,都要冒著被拘留的風險,民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表達權又該如何保障?
退一步講,即便這一事件發帖者有私心,執法部門也要把握好執法的邊界,不要將私人事務糾紛、民事糾紛,當成影響甚大的公共事件處理。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當下,這樣的執法或司法者涉嫌違法,最該忌諱。幸好邯鄲警方及時應對,糾正了錯誤。(來源:新京報 作者:馬小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