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教科書式老賴”事件,引發網絡持續關注。11月26日,記者了解到,此事已有最新進展。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凍結黃淑芬的傭金及查封其名下相關資產,并對黃淑芬拘留15日。受害者的兒子趙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對此一點都不意外。“她是一個視錢如命的人,我跟她討賠償時,她都表示過‘法院判幾年也中,反正我判幾年,最起碼這點錢,我也不用還了’。”此外,黃淑芬由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已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黃淑芬面對法院的判決,之所以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拒不執行,甚至面對受害人家屬的質問,公然說出“判我兩年,這筆錢我也不用賠了”的無恥之詞來,其根本的目的無非就是不想賠錢。正是因為秉持了這樣一種目的,所以在受害人一家為了籌錢救命而想盡一切辦法的時候,她卻通過買房買車的方式來轉移財產。
要想不讓“老賴”的如意算盤打成,或者是不想讓更多人向這樣的“教科書式老賴”學習,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比賠償款更加慘重的代價,讓其“省錢”的目的落空。可以說,這樣的處罰,才是真正的打蛇打到七寸上。雖然現在黃淑芬已經被司法拘留了15天,相關財產也被凍結了,但是這些本來就是她應該付出的代價,而她并沒有因為自己的“老賴”行徑承受“額外的成本”,而只有這種“額外的成本”才能讓她吸取教訓,讓其他人也吸取教訓。(來源:青島全搜索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