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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既有與歷次改革相同的方面,也凸顯了值得關注的不同之處。圖為改革後的國務院部門設置。 解放日報 圖 |
機構改革是中國政府每隔五年都會進行一次的行動,并在轉變政府職能和提高政府效能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是,機構膨脹、人員臃腫和職責不分等問題往往在機構改革後不久又會卷土重來并周而複始。這使機構改革每每成為各屆政府的改革重點,機構改革也承載了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各部門協調和提高效能等許多“難以承受之重”。
考慮到中國的快速變遷,以及政府在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中的核心地位,機構改革如此頻密多少是可以理解的。這樣,如何優化機構改革的路徑和方式并提升機構改革的效果,就顯得至關重要。從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來看,其中既有與歷次改革相同的方面,也凸顯了值得關注的不同之處。
首先,機構改革是部門數量的加減法,但又高於加減法。過去機構改革就是簡單的加減法,將一些部門合并或裁撤,而部門內部的司局卻很少調整。特別是最近在2008年和2013年的兩輪大部門制改革,都是以精簡國務院直屬機構的數量為主要目標之一,卻并沒有真正實現政府職能的相應轉變。這使改革後的部門結構依然鐵板一塊,機構內部的微觀結構并沒有發生質的變化,職能轉變也是雷聲大雨點小。
這次改革的一大亮點就是加減法并重,而非完全做“大部門制”的減法。盡管國務院組成部門和和其他機構的數量都大幅減少,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但新增的機構更加令人期待,特別是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應急管理部、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移民管理局,因應了大國崛起和改進國內治理的需要,令人耳目一新。這些新增機構的設置和凸顯,為相關領域的政府職能轉變提供了基礎,也使政府職能的對接和落實更加順暢。
其次,這次政府機構改革特別引人注目的特點是注重細分職能的重組交叉,而非完全以機構撤并為主。從歷次改革的情況來看,這次改革的力度不可謂不大。在自然資源部、應急管理部、科學技術部、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機構的組建和重新組建方面,這次改革打破了部委和國家局“整建制”合并的做法,而是從司局級職能交叉重組入手,為深度整合政府職能提供了條件。
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指出:“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這意味著改革不是簡單的機構合并,而是職能層面的深度重組;意味著過去的物理反應要讓位於化學反應,即要通過組織重構而實現政府機構的質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