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洗染業管理辦法》規定,醫療衛生單位的布草洗滌應嚴格對布草進行污染物分類清洗,嬰兒所使用的醫療布草不應與成人患者布草進行混洗。按照《醫院醫用織物洗滌消毒技術規範》推薦方法,醫療布草在洗滌過程中,應不少於30分鐘的洗滌時間,熱洗溫度不低於70攝氏度。然而,記者暗訪發現,江西南昌20多家醫院的床單、病號服、手術服等醫用布草,在洗滌承包企業的清洗過程中,出現混洗、未嚴格高溫消毒等情況。像這樣醫療布草混洗、不嚴格高溫消毒,很容易造成醫療布草二次污染,難以保障消毒效果,不利於保障醫務人員與患者的健康安全。
需要看到的是,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的本能,這就需要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相對醫療布草混洗、不嚴格高溫消毒來說,對布草進行污染物分類清洗,嬰兒使用的醫療布草與成人患者布草分開洗滌,按標准進行高溫消毒,企業的成本要高得多。於是,部分醫療布草洗滌企業便通過將醫療布草混洗,不嚴格按標准高溫消毒,達到降低成本、增加利潤的目的。
要想醫療布草洗滌企業摒棄醫療布草混洗與不按標准嚴格消毒行為,必須令其老老實實地按照規定與標准,開展醫療布草洗滌工作。也就是說,唯有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對企業行為實施有效監督,并對那些經發現存在違反規定與標准洗滌醫療布草的企業實施重罰,讓其付出沉重的代價,才能改變混洗狀況。如果像江西監管部門這樣,對兩家企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問題將永遠存在。
相關監管部門承擔著法定監管職責,對醫療布草洗滌企業行為進行監管,原本就是其應當依法履行的職責。記者可以發現醫療布草洗滌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專司監管職責的相關監管部門更應該發現問題。人們期待各地相關監管部門真正行動起來,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讓醫療布草洗滌企業的行為暴露在監管的眼皮底下“透明”進行,并經由對違法違規的企業實施重罰,發揮有力的警示作用,以最大限度地遏制醫療布草洗滌違法違規現象出現,避免醫療布草二次污染,讓醫務人員與患者的健康安全獲得應有的保障。(來源:大衆日報 作者:魏文彪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