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王書金因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一審被判死刑,但其主動供述的石家莊市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案未被起訴。王以此為由提出上訴。
是的,你沒看錯,是真凶在為那個槍下冤魂(當然也為他自己)上訴。不知道有多少人,希望他閉嘴,希望他痛快去死。反正多一宗案、少一宗案,都是死刑。
真凶落網、沉冤得雪。只不過,這中間隔著11年。11年間,聶樹斌案的平反仿佛陷入一個無形的黑洞,來自媒體、輿論、司法、學界等多方力量的推動,一次又一次被吞噬無蹤。
2011年9月15日,聶案重審看上去頗為渺茫。我為媒體寫過一篇文章,最後一段是這樣的:
事實上,聶樹斌案已經成為檢驗中國刑事司法進步的一塊試金石。對於民衆和具體的受害人來說,他們期待的進步不僅停留在法條的變化,更在於一案一正義的達成。司法公正的冤魂正在聶樹斌的墳頭游蕩,最高法院無權“保持沉默”。法諺有雲,遲來的正義非正義。但對於具體的當事人,以及正在流失的司法公信來說,遲來的正義也好過沒有正義。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11年,聶案終於劃上一個句號。正義的得來是如此不易,誰還忍心說,這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又或者,你再看看雲南的孫小果。這些確實是歷史遺留問題,但足以為今日今時鑒。
鄧案年代久遠,看得見的正義實現需要時間
回到鄧世平遇害案,實現正義的阻礙未必有聶樹斌案或孫小果案那麼複雜,進程也未必會延宕那麼長時間,但至少偵查、移送起訴、審查起訴、審判,再到宣判和執行,每一個司法流程都需要時間。此案年代久遠,證據的收集和固定,將是正義能否實現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