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種因素叠加,都讓“不見面審批”有了更加深厚的群衆基礎,那我們能否以此為契機,大力推行,使“不見面審批”成為常態化機制?
從技術層面來看,這不存在太多問題,疫情防控期間的流暢運轉即是明證。問題的關鍵還在於審批部門能否轉變觀念,實現理念從管理到服務的更迭,認清楚審批權是為民衆與企業服務的手段,而非顯示權力存在感的工具,真正從“效率優先”的層面確定審批方式。
事實上,“不見面審批”成為常態機制後,受益的不只是需要辦理業務的個人或企業,效率的提高也能讓負責審批的部門擺脫疲於應付的局面。更關鍵的是,社會運行效率因此而提高的受益者將是每個人。所以無論是誰,都有責任推動以“不見面審批”為代表的綫上業務辦理,從一時一地走向全時全國,從疫情期間的“救急”手段變成常態化的機制。(來源:夏熊飛 作者:中國青年報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