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遇到前面那種未經同意就入櫃的情況,消費者可以做的是投訴快遞員,但很容易變成各方中最弱勢的兩端互相傾軋,帶來消費者道義上的自責,也讓人不爽。
豐巢提出超時收費,實質上改變了它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打破了平衡。首先在客戶端頁面上,有了一個“同意”協議關系的選項。與此同時,很多消費者未必願意選擇豐巢,卻增加了超額收費的可能,使消費體驗下降的落差驟然加大。人們為5毛錢較真,其實是在重申消費自主權。
如何分配利益,不是豐巢說了算
我相信,幾乎沒有消費者希望豐巢死掉,或樂見快遞員永遠在低收入的條件下工作。但這并不意味著消費者就必須接受豐巢這種簡單粗暴的收費方案。就我個人而言,并不在意個人網購物流支出增加,更在意怎麼提高、增加的部分分配給誰。
我個人傾向於把問題拉回到契約原點,也就是“消費者-商家-快遞公司”或“消費者-快遞公司”通常最初的協議目標——“送到位”。
“送到位”雖然未必對所有各方來說是“最合理”“最高效”的,但這是消費者和快遞公司的初始約定。只有回到這個契約原點,各方訴求才能有個共同的基礎,在此基礎上展開新的“談判”,提出新的解決方案。
目前消費者一方已經明確了底綫,就是快遞應“送到位”,以及確認“快遞入櫃需收件人同意”。根據每個人不同的消費習慣,消費者甚至可以選擇拒絕所有快遞公司把快遞放入豐巢。總之,消費者有完全的自主權決定怎樣才是“送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