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更硬核更有針對性,有關部門的責任角色更明確更清晰,這對於未成年人保護是極其重要的一步,新修訂的法律之所以被看好,主要亦在於此。但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保護存在天然的障礙,比如在欺淩問題上,到底什麼行為構成欺淩,新修訂的法律不乏詳盡的規定。可欺壓侮辱不一定會造成實際的人身或者是財產的損失,取證困難不可忽視。從家長到教師再到社會,一旦缺乏足够的警惕,就會忽視一些潛在的傷害,法律也就無法發揮作用。
未成年人保護很多時候都是針對一些看起來很小的事,甚至有時可能被視為是“管閑事”,但越是如此,越需要動員足够的社會資源,讓更多的人參與進來。新的法律落地意味著一種全新的保障,在這樣的背景下,仍然要強調,保護未成年人,離不開各方的關愛。(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