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已開展五批,平均降價54%,中選藥品價格從國際價格的2~3倍以上下降到與之相當的水平。以腫瘤治療藥物吉非替尼為例,集采前價格為132元/片,年治療費用高達4.7萬元以上,集采後價格降至平均41.8元/片,降幅約69%,年治療費用被控制在1.5萬元左右,醫保報銷後患者個人僅承擔約0.6萬元。
集采帶來藥品可及性大幅提升,實現仿制藥對原研藥品的替代前四批集采藥品總體采購量達約定采購量的2倍以上,中選藥品采購量占同通用名藥品采購量的80%左右,更多群衆用上了質優價宜的藥品。
藍皮書顯示,從定基增長率來看,各批次集中采購品種落地後,集采藥品(按通用名計算)用量均在政策落地後的第一個季度開始大幅上升。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其金額呈現下降趨勢,整體實現了量升費降,以量換價。
同時,在集采模式下,原研藥不再享受超國民待遇,促進了優質仿制藥對原研藥的替代,大幅提升了群衆用藥可及性。第一批集采藥品原研藥使用量占比從22%降至11%;其中,用量較大的阿托伐他汀鈣片原研藥占比在“4+7”試點地區從50%降至25%,在其他地區從37%降至11%。
廖藏宜表示,下一步,還需要在談判和集采規則、入圍藥品質量、供應保障、醫保支付價、行業自律等方面完善指導政策,同時進一步擴大國談和集采的品種數量,實現應采盡采,提升醫保基金的戰略購買力。
朱銘來認為,醫保藥價改革已經運行了三年多,無論是醫保目錄談判還是集采政策均需要進行一定評估和調整。在創新藥准入方面,把價格作為核心要素的前提下,也需更多考慮藥企的研發成本,避免藥企因價格太低而放棄中國市場。
“在解決天價藥的問題上,要堅持社保商保兩條腿走路,畢竟不是所有的藥品都能納入醫保,還是需要有商業補充性質的保險。商業保險也可以學習借鑒社保的談判經驗,建立一定的行業標准,和藥企形成一定對接。”朱銘來說。
藍皮書稱,近年來的醫保改革促進了醫療機構臨床用藥結構更趨科學合理,臨床對於進口藥品的依賴性也有所緩解,創新藥和優質仿制藥鼓勵作用凸顯,進一步助推醫藥產業發展轉型升級。(來源:第一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