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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承擔生育假成本?專家建議:更多需要政府來買單
http://www.CRNTT.com   2021-12-17 19:51:27


 
  需要注意的是:人類社會在沒有得到國家與社會任何支持與幫助的傳統社會時,生育孩子最多。伴隨著國家與社會越來越多地介入生育與養育過程,人類生育率卻逐漸走低。

  人類社會不僅要生育和養育孩子,還要有人去工作與去創造財富。如果人們因生育與養育而長期休產假,由此給國家與家庭所帶來的經濟負擔是難以承受的。

  男女本來就應該有所區別,我們追求的男女平等,是在承認男女差別基礎上的平等,而不是一味地說,男同志能做到的事,女同志都要做到,又或者女同志能做到的事,男同志也應該做到。

  時代周報:各地在育兒假政策方面存在差異,例如北京、上海都明確,子女滿三周歲前,夫妻每人每年享受5個工作日的育兒假;黑龍江、河北、江西等地規定,子女三周歲以下的夫妻,雙方每年各有10天育兒假。如何看待各地育兒假存在的差異?地方政府在制定這項政策的時候,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陳友華:“福利競賽”是近些年出現的一種具有普遍性的社會現象,在增加育兒假方面也存在類似的現象。

  但育兒假期間的薪酬與福利的成本由誰來承擔?現在的政策制定者們習慣於將這些責任轉嫁給用人單位,出現了所謂的“政府請客,讓用人單位買單”現象,這實際上是應該努力避免的。

  本著“誰獲益誰擔責”的原則,生育與養育的收益者是微觀上的家庭與宏觀上的國家,因而牽涉到生育與養育的成本自然應該由政府與家庭分擔。(來源:時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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