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大數據殺熟”、流量造假、沉迷誘導等飽受詬病的行為,將會受到精准打擊。
算法是數據時代形成的“玩法”,但資本運作中產生的規則,本來就是趨利性激發出來的,很難自己從自發轉向自覺。近年來人們在享受算法推送的便捷時,感受更深的是“困”於算法、“惑”於算法、暴露了個人隱私、失去了實際選擇權,就是其趨利性的一種呈現,也是這次規定出台的動因。
不讓算法變成“算計”,和規範每一種市場行為一樣,必須依靠法治治理。現在規定出台,建立了一個規範框架,接下來還需南門立木,抓住一批典型案例。人們覺悟到“大數據殺熟”的存在,就源自浙江一位女士將某商旅平台告上法庭的案例。大衆信法用法、平台知法守法,都要從案例開始。(來源:光明日報客戶端 作者:劉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