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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苦公攤面積久矣
http://www.CRNTT.com   2022-03-30 17:23:31


 
  公攤面積糊裡糊塗,業主常年為它埋單,不滿意在情理之中。

期待取消“公攤”

  新建商品住房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是不是更合理?采訪中有市民稱,羊毛出在羊身上,即使公攤面積取消,開發商也會把這部分的價格轉移到房價上。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來計算的話,每平方米售價1.5萬元,總價是150萬元,如果公攤面積是25%的話,實際使用面積就是75平方米,但是開發商售出的總價肯定不會變,那麼單價則會漲到2萬元。如同帶皮核桃一公斤4元,去皮核桃一公斤5元,開發商不會虧自己。

  有購房者稱,如果購買精裝房,每平方米的裝修費用就只算使用面積了,之前的費用可是連公攤都“精裝”,而且後續的取暖費、物業費也會按使用面積收取,那75平方米和100平方米的費用可是有差距的,這樣感受一下,還是按照套內使用面積交易劃算。

  對此,省房協的相關負責人稱,實際上,早在2002年,重慶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作出規定,商品房現售和預售,均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屬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近幾年,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這種計價方法,總體來看,對購房者還是有利的。采訪中,業界人士建議,房產交易統一按照套內面積來計算,可以從源頭上避免矛盾與糾紛,應長遠籌謀、穩步推進。(來源:太原晚報 記者:賀娟芳 實習生:賈曉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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