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爆出中科院因為無法承受高達上千萬元的訂購費用,不得已將停用中國知網數據庫。中國知網再一次陷入爭議。
價格貴,只反映了中國知網的一面。公衆對中國知網的商業模式還有不少質疑,其中有這樣兩點:期刊能代表作者本人授權嗎?用作者的論文賣高價,不僅不給作者錢,作者使用時還要交不少錢,合理嗎?
第一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開了一份終審判決:作者盧某將自己的作品著作權獨家授權給了世紀超星公司,但中國知網認為自己已取得刊發該文章的期刊社授權,遂通過手機知網提供涉案文章的閱讀、下載服務,世紀超星繼而起訴維權。公開數據顯示,中國知網因著作權權屬糾紛案由被起訴上千起,其中絕大多數爭議由類似操作引起。2021年12月,北京互聯網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中國知網的使用不符合網絡轉載法定許可和期刊轉載法定許可,屬於侵權行為。
進一步查詢可知,至少在2021年6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在類似案件中做出了幾乎相同的終審判決,并指出中國知網僅與期刊社約定取得作者授權,但該條款系雙方自行約定,不能約束作者。中國知網如果想要收錄相關文章,應當獲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可見,法律態度鮮明地站在著作權人這一方,著作權人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中國知網先取得自己的授權。判決生效已有不短時日,中國知網及其他數據庫開發者不應揣著明白裝糊塗,需抓緊調整授權模式,做到合法授權、合法使用。
關於低買高賣的爭議,有人認為中國知網利潤率超過50%是暴利,但高利潤并不違法。如果中國知網只是一家普通的營利機構,社會可以呼籲它展現道德和情懷,但不能阻止它追求利潤最大化。企查查數據顯示,運營中國知網的《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由清華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清華控股有限公司又由清華大學100%持股。中國知網作為重要的知識基礎設施,是不是應當考慮將其部分納入公益服務範疇,實施合理的監管措施和價格指導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