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芹菜驚動了國務院。近日,國務院督查組接到群衆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陝西榆林的一家個體戶賣了5斤芹菜,被市場監管部門罰了6.6萬元。督查組展開調查走訪,當地承認過罰不相當。
“5斤芹菜”與“6.6萬元罰款”之間落差如此巨大,衝擊著公衆的樸素認知。食品安全底綫不得逾越,芹菜檢測不合格,這個問題確實得罰。但執法不能任性為之,任意揮舞處罰大棒,產生不了正向執法效果,任何一起處罰都要依法依規,從具體情況出發。榆林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面對采訪時承認:“確實還是有點問題”“在處罰上有點過罰不當”。兩個“有點”說得之輕巧,落到個體商戶則非常沉重。正如個體戶所說,“我得賣多少噸芹菜,才能掙回6萬多?”
監管行為具有導向作用,處罰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規範市場發展。執法不是“板著臉”機械式執法,既要嚴格監督,也要審慎包容,向市場釋放善意。位於“神經末梢”的個體商戶極其脆弱,一次過罰不相當,挫傷的不僅僅是一家個體戶的小生意,更是破壞當地的營商環境,打擊了市場主體信心。小微主體是經濟活力的“毛細血管”,背後是千千萬萬個家庭的生計,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尤為關鍵。
相比於追根溯源,罰款顯得力度大,執行起來也最省事。值得一提的是,督查組查閱榆林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以來食品類行政處罰台賬發現,在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50多起處罰中,罰款超過5萬元的就有21起,而他們的案值只有幾十或幾百元。到底是為了罰款而罰款,還是為了守護舌尖上的安全?商戶只是鏈條上的一環,只將矛頭對准銷售端,觸及不到問題根源。理清責任鏈條,從源頭查起,才能讓市場更有秩序、更有生機。(來源:湖北日報 作者:餘姝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