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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中國“難民”第二多 包庇貪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07 08:46:41  


賴昌星能在加拿大賴下去,靠的是加拿大這個各種罪犯的“庇護天堂”。
  中評社北京4月7日電/據加拿大CTV電視臺4月3日報導,中國成為加拿大第二大難民來源國。這不禁讓人迷惑,中國雖然存在這樣那樣的不足和問題,但近年來發展勢頭良好,何以會產生如此多的難民?而且這些難民又何以捨近求遠、跑到隔著一個太平洋的加拿大去避難? 

  難民政策過於寬鬆

  環球時報分析說,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2006年的統計資料顯示,2006年度中國成為加拿大第二大難民來源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別是墨西哥、中國、哥倫比亞。前10名的國家中有6個拉美國家、3個亞洲國家(中國、斯里蘭卡、印度)和一個非洲國家(尼日利亞)。

  根據國際公約,難民指“一切由於種族、宗教、民族、加入某一社團,或因政見不同等原因,不能獲得原籍國保護;或原無國籍,現在原居住國之外,不能或不願回原居住國的人”,他們是“國際社會一個特殊的群體,是由於戰爭、種族迫害與部族矛盾、國家領土的變動、政治避難、自然災害及經濟極度惡化等原因造成的”。而在加拿大,包括中國人在內、每年數以萬計的各國難民(去年審結總數為19828宗,其中9252宗被批准,占47%)中,許多並不具備上述特質,不少當地法律界人士都指出,相當多“難民”的真實意圖是移民,是在達不到合法移民資質要求前提下所採用的變通手法。

  不僅如此,加拿大難民資格申請手續簡便,審批制度寬鬆。以安大略省為例,一個難民申請者在入境當天就可向移民及難民局的辦事處申請難民面試,並在面試當天拿到難民證明,憑該難民證明,即可享受加拿大難民救濟,憑租房收據申領福利金支票,並具備打工和免費醫療資格,還可免費上政府的英語或其他類型學校,如果經濟條件不夠,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用來支付難民聆訊的法律費用。8-12個月後將參加聆訊,聆訊通過率一般接近五成,即使不通過,風險評估的過程也可以拖上好幾年,在此期間一切待遇維持不變,申請人在這幾年時間內可以想出各種辦法繼續留下來,從而達到合法定居的目的。

  對中國缺乏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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