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評論文章,指出以“直航、教育、旅遊觀光”為主題的第三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經過兩日的研討、討論之後,已經圓滿結束。這次“論壇”為促進兩岸直航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早日實現,提升兩岸教育交流水平,密切兩岸同胞交流與往來,厚植共同利益,增進文化認同,融合同胞親情,提出了六項“共同建議”。在“論壇”閉幕式上,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交通部、民航總局和國家旅遊局負責人分別宣佈了十三項進一步促進兩岸交流交往與合作的政策措施,亦即“惠台”措施。這六項“共同建議”和十三項“惠台”措施,緊扣當前兩岸同胞關注的直航、教育交流和旅遊觀光議題,使受益的台灣民眾,從工商業界、農民、學生,擴展至教育界、會計等專業人士及一般居民。這充分展示了大陸方面為推動兩岸交流交往,為台灣民眾謀利益求福祉,是誠心誠意、盡力盡責的。如果民進黨當局為了選舉需要,謾罵攻擊及拒絕阻擱這些“以民為本”的“惠台”措施,將只能是失盡民心,最終被台灣民眾所唾棄。
文章分析,在大陸方面昨日所宣佈的十三項“惠台”措施中,屬於“直航”方面的,有第四項的鼓勵台灣相關企業直接投資參與大陸的碼頭,公路建設和經營;第五項的台灣相關航運和道路運輸企業可在大陸設立獨資船務、集裝箱運輸服務、貨物倉儲集裝箱場站、國際船舶管理、無船承運、道路貨運和汽車維修企業,以及合資國際船泊代理、道路客運公司;第六項的從事“小三通”業務的台灣客運公司,可在福建相關口岸設立辦事機票及售票;第七項的大陸方面為台灣船員和潛水員培訓、發證提供方便;第八項的支持、鼓勵兩岸民間專業組織進行海上搜救、打撈方面的技術交流合作;第九項的開放第二批直航包機地點及所有包機地點的備降機場;第十項的大陸對外開放機場為遇緊急狀況的台灣民航客機提供應急服務;第十一項的允許所有參加包機直航的台灣民航公司在大陸包機地點設立辦事機構;第十二項的允許台資與大陸方面合資組建航空公司,修建機場;第十三項的民航總局所屬院校與台灣方面進行培訓合作。值得注意的是,這九項措施,多處使用了“支持”、 “鼓勵”的詞彙,比一般雙邊經貿交流合作的“允許”、 “同意”更具積極、主動性,誠意及善意更高。
屬於“教育”範疇的,主要是體現在第一項歡迎台灣地區高等院校招收大陸學生。由於實施該項措施的主動權是掌握在台灣當局的手中,故採用了“歡迎”的詞彙。
至於屬於“旅遊觀光”範疇的“惠台”措施,則主要是體現在第二項增設台胞口岸簽注點方面。而在六項“共同建議”中,則有一項是專門就繼續推動實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而建言。
另有一項“惠台”措施,是屬於兩岸人才交流範疇,今年向台灣居民再開放十五類(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本欄年前分析提出,由於歷史及現實的原因,台灣地區的“三師”--律師、醫師和會計師,大多立場偏“綠”,甚至還是“台獨”團體的骨幹成員。而近年台灣經濟低迷,連累到這些專業行業的經營欠佳,相反,隨著大批台商到大陸地區投資,他們對台式的律師(主要是民事方面)、醫療、會計等服務需求甚殷。如能開放這幾類專業人員到大陸參加專業考試及執業,對於改變這些 “獨幹”的政治立場,很有裨益。現在,大陸方面隨著同意台灣醫師到大陸參加專業考試及執業,又進一步向台灣會計師開放專業資格考試。與此同時,還向其他十四類(項)專業人員開放資格考試,其中的經濟師、房地產估價師、資產評估師、房地產經紀人、稅務師等,與律師、醫師、會計師一樣,也是立場偏“綠”者居多。大陸方面推出這項“惠台”措施,除了是要推動兩岸專業人才交流,及為這些台灣專業人才提供更多的執業機會,使其得以擴大就業門路之外,顯然也有團結一利可以團結的台灣民眾的考量,弘揚胡錦濤“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的政策宣示。
文章指出,在這十三項新“惠台”措施中,除了第一項歡迎台灣高等院校招收大陸學生,主導權是掌握在台灣當局手中之外,其餘十二項都是屬於大陸方面“可操之於我”的。也就是說,無須台灣當局同意,也不管台灣當局怎樣阻撓,但由於主導權是掌握在大陸方面的手中,因而 都是將能得到順利落實的。這就凸顯了大陸方面在推動兩岸交流交往的工作中,益發務實明智,在條件尚未完全成熟之時,推出“惠台”措施盡量選擇“可操之於我”的項目,一來既能收到宣傳之效,二來更能使台灣民眾實實在在地享受到這些“惠台”措施的好處。三來,也使民進黨當局找不到“碴”,無法以“阻撓”的動作“炒熱”話題,以為其選舉利益服務。而且,民進黨當局要對這些“惠台”措施施以“積極管理”,也只能是徒呼荷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