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大法官解釋出爐 “三一九真調會”武功盡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9-28 14:56:59  


翁岳生卸任前參與最後一號解釋,令真調會成“無牙老虎”。
  中評社香港9月28日電/針對新修正的三一九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規定,該會調用人員協同調查,行政機關及人員不得拒絕,以及拒絕調查者,真調會可以按次連續處以十萬元罰鍰。“司法院”大法官今天作成六三三號解釋,認定這兩部分的條文違憲,自今天起失效。 

  依六三三號解釋意旨,真調會實施調查時,不具備處罰及調用人員的強制力,行政機關不必積極抵抗,只要消極抵制調查,採取不配合態度,真調會也莫可奈何,形同無牙老虎。 

  這也是“司法院長”翁岳生等六名大法官卸任前,參與制作的最後一號解釋。 

  中時電子報報道,六三三號解釋指出,“立法院”有調查權,可以成立真調會,但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及尊重行政機關及人員,真調會調用行政機關人員協同調查,應先徵得行政機關及被調用人員的同意。 

  另外,真調會條例規定,對於拒絕調查者,真調會可以按次連續裁處十萬元的罰鍰。但大法官認定,要裁處罰鍰,必須“立法院”院會決議通過才行。 

  因此,六三三號解釋今天宣告,新修正的真調會條例第八條之二第三項、第四項關於罰鍰部分,以及第十一條第三項關於調用人員部分,均屬違憲,自今日起失效。 

  依六三三號解釋意旨,未來真調會若要調用有經驗的檢察官、調查員協同調查,必須得到法務部、檢察署或調查局的同意,在現今的政治環境下,可能性微乎其微。 

  至於對拒絕接受調查者,真調會也不能直接開罰,必須等“立法院”先行立法,再以院會決議通過,才能裁處罰鍰。如此一來,不但緩不濟急,而且真調會本身沒有裁罰的強制權力,對其實施調查將形成重大阻力。 

  由於大法官拒絕賦予真調會擁有調用人員及裁處罰鍰的強制權力,真調會形同“武功盡廢”,成為“無牙老虎”。 

  大法官之前曾作出第五八五號解釋,認定二零零四年公布的真調會條例,包括以政黨比例產生委員等部分條文違憲。“立法院”於去年五月公布新修正的真調會條例,但大法官今天仍認為調用人員協同調查及罰鍰的規定違憲。 

  二零零四年陳水扁競選連任,在投票前一天發生“兩顆子彈”槍擊事件,舉世譁然,事後陳水扁連任成功,真相迄今未明。泛藍陣營力主成立真調會調查真相,“立法院”也通過真調會條例,展開調查。  

   不過,“行政院”等機關則是罕見地行使“抵抗權”,不但相關人員多有拒絕調查情形,真調會希望調用有經驗的檢察官、調查員協同調查,也未能如願。雖然真調會對拒絕調查者祭出罰鍰手段,但拒絕調查者仍不為所動。  


    相關專題: 台灣政黨博弈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