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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黨共推候選人條文未過 綠陣營責怪藍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1-06 22:12:58  


  中評社香港11月6日電/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但兩黨可共推候選人條文未過關,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羅志明表示遺憾;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條文若通過,國民黨與親民黨就會分裂,但泛藍可能在提名不分區“立委”參選人部分已有共識,才聯手封殺條文。

  中央社報道,羅志明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泛藍聯手封殺提案,毫無理念,只為遂行個別政黨政治利益,已提早宣布親民黨泡沫化,雖有利泛藍整合,卻使泛綠整合更困難。

  他說,修法過程凸顯泛藍處處以私利出發,毫無為台灣長遠利益思考的立法態度,為終結政治亂象,選民應在明年“立委”選舉正確選擇,唾棄只知私利與算計的黨派。

  至於小黨若要提名不分區“立委”,可能只適用“該次區域“立委”及原住民“立委”選舉推薦人數達十人以上,且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查合格”規定,羅志明指出,門檻太高,第三勢力政黨難出頭,迫使選民只能在現有政黨中選擇,社會對立情勢將更險惡,新人難出頭,不利政黨政治發展。

  柯建銘接受記者訪問時說,國民黨與親民黨原本對兩黨共推候選人條文有不同看法,尤其國民黨廢統與刪“九二共識”爭議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也贊成這項條文,只要條文過了,“親民黨也就可不關門了”,但涉及明天國民黨要公布的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泛藍可能已有共識,才聯手封殺這項條文。

  此外,無黨團結聯盟黨團復議已二讀的選罷法修正條文,受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朝野協商並經院會確認,復議案成功,回歸現行選罷法曾犯貪污、內亂、外患等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才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規定。

  一名民進黨團幹部表示,中央選舉委員會即將在九日公告“立委”選舉,修法時程急迫,就算民進黨團反對復議,泛藍也會支持,且無盟態度堅決,不排除逐條復議,或即使在條文三讀後再提復議等議事杯葛,黨團內部溝通後認為,到這種程度了,只能共同承擔,尤其泛藍協商時,將所有爭議條文都綁在一起,黨團也只能面對。


    相關專題: 台灣政黨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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