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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香港半山建高樓 交通景觀確有隱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1-16 09:40:47  


  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高等法院昨日作出一項裁決,推翻城規會先前的決定,准許地產發展商“太古”在半山區興建樓高五十四層的豪宅。

  《大公報》今天發表社評說,城規會是專責城市規劃和發展的法定機構,由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出任主席,成員均為專業人士,由特首委任,負責擬訂及審批分區發展大綱及草圖,對土地的安全、合理使用負有監管之責;如今由法院推翻城規會的決定,實屬罕見,影響如何,值得關注。

  有關案件地皮,位於半山區西摩道、衛城道,佔地二萬多呎本為多幢不同名大廈,樓高一般在十層上下;年前“太古”開始在該區進行收購,準備合併為一大型地盤發展。按照現行條例,衛城道由於路面狹窄、又有梯級,消防車無法進入,所以被列為“丙級”用地,樓宇高度不能超過十二層。而“太古”地產準備在上址發展的豪宅,樓高達到五十四層,因而圖則先後兩次提交,均被城規會所否決。

  昨日,法官在推翻城規會決定時表示,現時新建樓宇本身的消防設施已十分先進,而且發展商將地皮合併發展,消防車可以從其他道路進入,消防難題已經解決,因此樓宇高度不應再受限制。

  城規會提出的其餘兩個反對理由,包括交通及景觀,法官則認為屬於“學術性討論”,不予接納。

  社評表示,就法庭昨日作出的裁決,城規會發言人表示需要進一步研究判詞後才會決定是否上訴;而面對有關消防等專業方面的爭議,市民大眾無從置喙,但就交通負荷及環境景觀問題,民眾特別是半山區居民卻應該有發言權。

  事實是,城規會提出的另兩項反對理由:加劇交通擠塞以及破壞環境,都是事實俱在、有根有據的現實問題,不明白法庭何以會將之視為“學術問題”而不予理會。

  半山區由於早年過度發展,今日已經形成嚴重的交通擠塞難以解決,上下班時間羅便臣道、花園道、堅道經常出現車龍,加上該區學校林立,上下課時間“校巴”一輛接一輛,擠塞情況更甚。而該區受地形山勢所限,已不可能興建更多的新路,為了應付日益龐大的乘客量,巴士公司派出雙層巴士行駛半山,年前即曾發生過雙層巴士在衛城道斜路上翻車墮下堅道的嚴重事故。

  在環保及景觀方面,市區平地及海旁近年出現的“屏風樓效應”,已經為環保團體及市民所詬病;而據環保人士研究指出,由太平山頂吹下來的鮮風,直接影響到中區及灣仔一帶的空氣流通及質素,一旦衛城道、西摩道出現成片的五十多層高樓,形成“半山屏風”,後果將會比海旁屏風樓更惡劣。

  社評說,而對半山居民來說,七十年代初,連場大雨導致山泥傾瀉,二十多層的旭和大廈整座倒塌,死亡六十多人的事件,可說至今猶有餘悸。半山再任由五十多層的高樓拔地而起,無疑是在斜坡上再埋下一些不知何時會引爆的“計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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